消防安全指導式服務工作制度
(試行)
為進一步提升企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,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《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《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持續打造國際 營商環境行動方案》的相關要求,消防救援部門制定消防安全指導式服務工作制度。
一、適用范圍
本市消防安全指導式服務是指通過企業自主申請,消防救援部門為企業提供開辦前消防政策咨詢、隱患整改方案技術指導、消防安全培訓、滅火和疏散預案制作等個性化指導,全面助力企業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。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項:
(一)開辦前消防政策咨詢;
(二)隱患整改方案技術指導;
(三)消防安全培訓;
(四)滅火和疏散預案制作。
二、工作流程
各區消防救援部門應結合轄區特點,按單位類型或服務事項,有針對性地挑選熟悉業務、責任心強、溝通協調能力突出的中級專業技術以上人員建立“消防安全服務隊”,對申請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指導式服務。消防安全指導式服務按照企業線上申請、區消防救援部門受理確認時間、明確服務方式(線上或線下)、存檔回訪等程序開展工作。具體程序如下:
(一)企業申請。企業可通過消防官方網絡平臺等線上開通的“指導式服務預約平臺”進行申請。
(二)申請受理。消防救援部門接到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與企業取得聯系,確認需要指導服務的時間、方式和內容,如涉及政策類的,可以根據企業需求提供線上指導服務。
消防救援部門根據企業提出的需求,確定“消防安全服務隊”中業務對口的工作人員開展技術指導。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開展的,工作人員應及時與企業溝通變更服務時間。
三、服務內容
消防救援部門對企業的服務指導主要包括下列內容:
(一)企業開辦前消防政策咨詢。解答企業關于消防行政許可、日常管理等事項的業務咨詢,開展消防法律法規、管理政策、便民利企舉措宣傳。
(二)隱患整改方案技術指導。指導企業針對存在的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或違法行為制定的整改方案,開展技術指導;分析企業消防管理頑癥,指導企業解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發現的疑難問題。
(三)消防安全培訓。指導企業個性化定制培訓方案,組織企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,培養各崗位的消防安全“明白人”。
(四)滅火和疏散預案制作。指導企業完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,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,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。根據企業類型和規模,指導企業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,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規程。
四、制度保障
“消防安全服務隊”工作人員在服務指導結束后,應當填寫《消防安全“指導式”服務工作記錄單》并存檔。各區消防救援部門應定期對提供服務的企業開展回訪,不斷提升消防指導性服務的水平。
消防“指導式”服務不能替代依法應當作出的行政處罰、監督檢查、行政強制、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行為,不得因為行政相對人不接受指導建議而給予不利待遇。
附件:消防安全“指導式”服務工作記錄單